内政部(MAI)的一位消息人士周日告诉卢萨,政府正在制定一份名为《爆炸物和危险物质法律制度》的文凭,其中包括将在体育场馆使用烟火装置的行为定为犯罪。

该文凭包括一个关于刑事责任和行政犯罪的章节,以及一个关于刑事责任和共同危险犯罪的章节。

新的框架建议对任何 "运输、持有、使用、分发或拥有同一文凭中定义的爆炸物、物品或装置 "的人,在 "体育场馆或在进行体育表演时往返于这些场馆 "的情况下,判处最高5年的监禁,或最高600天的罚款。

法规规定,简易爆炸装置或 "烟火物品 "是被禁止的物品,其中包括任何含有爆炸性物质或 "旨在产生加热、照明、声音、气体或吸烟效果或这些效果组合的爆炸性混合物 "的装置,包括使用照明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