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三人被指控犯有计算机欺诈和严重的通信罪、拥有和销售非法设备以及严重的非法访问罪。

在对法庭的第一次陈述中,被告否认曾为服务收取任何费用,这与公共部(MP)的指控相反。

"这是个玩笑。我们做了,但并不是为了赚钱。他没有收取任何费用",其中一名被告说,他还说用户数量低于起诉书中提到的数量。

另一名被告承认,"有一两个人给了钱以帮助支付费用",尽管知道这种行为是非法的,但他说,由于这是朋友之间的事情,"他认为没有什么压力"。

第三名被告是一名计算机技术员,他也表示自己 "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好处",并补充说他 "帮助了一个人 "加入该服务。

该计划于2019年6月在司法警察(PJ)的一次行动中被瓦解。

当时,PJ表示,在警方行动时,有一百多名客户非法获取受保护的电视信号,而提供信号的国家运营商没有收到欠他们的钱。

根据调查,被告每月收取5欧元的费用,如果是付费体育频道,则每年收取75欧元的费用。

被告还提供购买能够通过创建的系统接收受保护电视信号内容的 "电源盒 "接收器,价格在80至230欧元之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