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月 28 日,渔业国务秘书特雷莎-科埃略(Teresa Coelho)发布命令,确定了沙丁鱼捕捞管理措施,并指出自然资源、安全和海事服务总局(DGRM)可以更改每日限额。
在周一举行的监督委员会会议之后,自然资源、安全和海事服务总局决定对沙丁鱼的卸载和销售设定新的上限,其中包括 "765 公斤(34 篮)标定为 T4 级的沙丁鱼,无论是否存在其他规格等级 "的限额。
DGRM 文凭规定,对于总长度小于或等于 9 米的船只,限额为 2250 公斤(100 篮)。
而总长超过 9 米但小于 16 米的船只,限额为 3938 千克(175 篮)。
对于总长度超过 16 米的船舶,限值为 5652 千克(250 筐)。
DGRM 命令从周一零时起生效。
沙丁鱼捕捞于 5 月 2 日重新开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