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得到议会和共和国总统的批准后,新规范在《共和国日报》上公布,并于本周二(7月11日)生效。

"本法取消了展示汽车保险标签的义务,并对8月6日的第153/2008号法令进行了第二次修订",《共和国日报》刊登的说明中这样写道。

6月2日,议会批准了这一修正案,并对该法律中定义签发保险证明文件规则的条款增加了一些内容,规定这些文件可以通过电子方式签发和提供,"在不影响纸质文件的签发和提供的情况下,应投保人或(如适用)被保险人的要求,或在他们没有明显的电子手段来安全传输和接收这些文件的情况下,不收取额外费用。

这些以电子方式签发的文件 "取代了纸质保险证书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