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变化源于去年 12 月批准的一项法令,该法令改变了负责签发临时丧失工作能力证明(CIT)的服务机构。

根据该法令,被认为有资格开具病假条的服务机构是 "提供公共、私人和社会医疗保健的实体,即初级医疗保健、吸毒预防和治疗服务以及医院医疗保健,包括急诊室"。

在此之前,病人必须去找家庭医生开具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证明。

随着有资格开具病假证明的服务范围的扩大,如果用户患了紧急急病并在急诊服务机构就诊,就不必再去初级卫生保健机构申请相关的 CIT 了。

不过,根据国家医疗服务系统的规定,为防止非急症患者为获得 CIT 或非急症护理而去急诊室,该措施不适用于根据曼彻斯特分诊被划分为蓝色或绿色手环的患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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